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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部制度

建筑工程系教职工党支部管理规章制度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组织原则

  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发展要求与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,加强学校各党支部的制度建设,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,对于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和抵制党内消级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,对于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、针对性、科学性以及把党支部的工作纳入经常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  党支部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、促进、引导、保证上,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学校教学、德育、教研、教改发展之间的关系,以党的组织原则为核心,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来开展党支部的制度建设。

为搞好党支部的制度建设,必须遵循以下原则:

  1.从实际出发的原则

  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的工作性质、工作任务以及党员队伍在思想、政治、文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,特别是要针对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,及时建章建制,使党支部的工作走上求实、高效、为学校、学院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轨道。

  2.群众路线的原则

 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增强党团、同学的联系,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、到群众中的群众路线。在制定制度与执行时,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,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的正确意见,不断修改完善。

  3.稳定性、连续性的原则

  制度的稳定性,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基本不变。制度的连续性,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前,原有的制度应继续执行,保持承继关系,要使制度不因个人因素改变。

第二条 工作职责

  1.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与各项教育制度的实施。

  2.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、广大师生服务。对学校与党委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,积极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出谋献策。

  3.从学校实际出发,切实搞好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建设。健全党组织生活,坚持从严治党,严格党的纪律,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,忠于职守,维护国家利益。

  4.围绕教育工作开展活动,团结和带领同学老师完成各项任务,促进学校发展。

  5.发挥好学校党委与支部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,使学校党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,让党员及时了解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。

  6.加强对学生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,支持这些组织依法按章开展工作。

  7.协调、促进、融化教工党员与教工群众的关系,坚持原则,化解矛盾。

  8.主动加强与学校所在街道、各类企业的沟通联系,支持党员走出学校,积极参与社区建设。

  9.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,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,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  10.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工教育工作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教工队伍,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。

  11.负责实施对支部党员的监督,执行党的纪律,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。

  12.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
第二章 工作制度

第三条 支部议事制度

  1.党支部成员在遵守集体领导、具体分工、保守秘密的原则下,对党支部的各项重大问题、重要决策事项,都由集体讨论决定,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,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。

  2.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,结合在学校中的本职工作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,执行集体的决定,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。

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

  1.党章规定,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,是加强党员管理,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,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,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  2.党员组织生活由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议、党小组会、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,每位党员都必须自觉、依时出席。支部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,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、时间、人员三落实。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,不能无故缺席。支部每半年在支部内公布一次党员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。

  3.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在组织生活中,党员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充分发表意见;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,不允许压制民主、打击报复。支部每季度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,总结经验,及时发现问题,抓好整改。

第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

  1.制定学习计划

  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的每学期学习计划,加强对党员的教育,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、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,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,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  2.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

  支部应依据有关条例,妥善处理支部和党员的各类文件材料、档案报表,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,党费收缴以党小组为单位,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委。

第六条 支部选举制度

  1.按文件规定,支部每届任期三年。任期届满后,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。党支部改选换届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。

  2.选举支部委员会,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各项规定,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。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,充分发扬党内民主,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。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,将由上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,作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。

第七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

  1.党支部组织党员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。按照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》的要求与校党委的具体安排,结合本支部的实际,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到实处。

  2.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,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对党员作出评价,其一般程序是学习教育、自我评价、民主评议、组织考察、表彰处理。

第八条 党员汇报制度
  1.党员汇报制度,是要求支部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、工作情况,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,加强对党员的管理、监督的一项制度。

  2.支部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:—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,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、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;三是党员每学期向党组织作一次以上的书面汇报。坚持党员汇报制度,要注意提高党员汇报的自觉性,党支部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。

第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

  1.要按照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的方针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规定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严格履行入党手续,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,把优秀青年教师作为发展的重点对象。

  2.培养积极分子,吸收党员,是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。党支部在建立积极分子队伍、开展培养教育考察、完善各类档案记录等方面,都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去对待,以真正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,把好党员的入口关、质量关。

第十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
  党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,积极做同学工作,及时向同学宣传党的主张,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化为同学的自觉行动;要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,帮助同学提高觉悟,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;有事同同学商量,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;关心同学疾苦,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,全心全意为同学谋利益。

第十一条 党支部大会制度

1.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,学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的指示、决定。

2.会前有准备,会议有主题,确保会议高效、务实。

3.会议讨论、审议的事项,首先应会前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。

4.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对支部的重大事项及决议,坚持少数服从多数,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。

5.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,也可以委托某一委员主持。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。

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

一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。根据实际需要,也可随时召开,一般不得延期召开。

二、民主生活会的内容:

  1.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情况。

   2.贯彻执行校党委所作出的决议、决定情况。

  3.调查研究、联系同学、艰苦奋斗、改革领导作风、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情况。

  4.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情况。

  5.上级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内容。
 ‎  三、会议要求

   ‎1.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领导人召集并主持。

  2.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:全体党员(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、正式党员)参加。

  3.民主生活会期间一般不能请假,因故不能到会的,要写出书面材料请假,并委托有关同志代读,有紧急、特殊情况的可以电话联系说明情况。

  4.参加生活会的成员,要从沟通思想,相互谅解,团结提高的愿望出发,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  5.民主生活会结束后,要按规定和要求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内容、主要收获、存在问题、会后措施以及生活会原始记录上报校党委。
第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

1.认真学习中央、省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
2.对因工作失职,给支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,发生重大事故或徇私舞弊等现象,实行责任追究制度。

3.深入贯彻廉政准则,制止奢侈浪费等行为,把党员、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同讲政治结合起来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第十四条 党员联系制度

   1.全体成员要发扬密切联系同学的优良传统,深入同学,扎扎实实帮助同学解决实际问题,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。

   2.党支部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多开展为同学谋利益的工作,把同学利益放在第一位。

    ‎3.党支部成员每周都要有二分之一时间深入同学,倾听民意,继续开展党员联系宿舍活动。

    4.对同学反映的问题,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,如有困难,需及时向党总支反映。

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   、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。

  ‎ 二、评议内容:
  1)政治立场:主要看是否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在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  2)学习精神:主要看是否能坚持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、党的基本知识学习,是否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,是否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,是否熟悉本职工作业务。

   (3)工作业绩:主要看是否敢于创新,是否积极投身于支部建设,工作效率高、任务完成好。

   (4)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:主要看是否能开展自我批评,暴露缺点。开展批评时,是否注意事实,不讲情面,坚持原则,敢于同不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。

  5)廉洁性:主要看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不以权谋私。正确处理国家,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自觉遵守党纪国法。

  6)联系同学:主要看是否积极做同学的思想工作,为同学排忧解难。

  7)组织观念:主要看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党内各项活动,是否按期交纳党费。

第三章 附 则


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适用于支部党员。

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。